EN
首页
展会概览
关于展会
历届展会报告
展会平面图
馆内服务
下载中心
合作媒体
参展中心
申请展位
展商列表
商务配对
展商须知
展览会规章
标准展位参展商须知
光地参展商须知
展馆防火安全规定
广告服务
指定搭建商
同期活动
新闻中心
展会新闻
行业资讯
照片直播
联系我们
EN
行业资讯
新闻中心
/
行业资讯
2015/10/30
767
发改委将研究适当降低标杆电价
近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
风电(陆地风电)、光伏(地面、分布式)的上网电价将会伴随规模增长逐步降低,而补贴期限仍为
20
年。同时讨论稿指出今后经营期内出现运行成本大幅降低,相关新能源项目整体收益水平明显偏高的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研究适当降低标杆电价。
讨论稿还指出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电价在当地燃煤机组标杆电价(含脱硫、脱硝、除尘)以内的部分,由当地省级电网负担;高出部分通过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补贴。其中,完成国家能源主管部门确定的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任务
80%
的省份,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超低排放环保电价。
讨论稿鼓励各地通过招标等市场方式确定相关新能源项目业主和上网电价,但通过竞争方式形成的上网电价不得高于国家规定当地陆上风电、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水平。
在发电监控发布讨论稿规定风电、光伏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必须真实、完整地记载和保存相关发电项目上网交易量、价格和补贴金额等资料,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检查。
讨论稿还指出上述规定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今后,每年
1
月
1
日以后备案的项目,以及当年
1
月
1
日以前备案但于第二年
1
月
1
日以后投运的项目和当年
1
月
1
日以前备案但于当年
4
月
1
日以后投运的项目执行当年的上网标杆电价。
据悉,发改委将向各盛市、自治区及多家相关央企和政府部门征求对《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讨论稿)的意见,发改委征求完意见后将择机发布该正式文件。
上一篇:
2020年我国将成为全球抽水蓄能电站第一大国
下一篇:
中国将成抽水蓄能电站第一大国 五年内产生4000亿投资规模
相关推荐
关注第三座千万级巨型水电站-乌东德水电站项目
国网上海电力率先实现输电电缆全过程实战考评
山西首个1000千伏特高压送出工程可研通过审查
国网陕西电力将投44亿元建设西咸电网
东方电缆“脐带缆系统研发创新团队”入选2015年宁波市企业技术创新团队
国际化电线电缆应用商贸平台,线缆制造尖端技术及设备集中展示
欢迎莅临广州国际电线电缆及附件展览会!
联系我们
商务邮箱:
wire@china.messefrankfurt.com
商务电话:
020-38251558
公司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9号耀中广场B2616室
主办单位官方微信
主办单位官方微信
×
图片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