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30日,国家发改委宣布,2016年1月1日起下调全国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将下调约3分钱每千瓦时。
为此,1月6日,安徽省物价局发布新一轮电价方案。方案显示,自2016年1月1日起,安徽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调整,其中,安徽省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每千瓦时降低4.28分钱。居民生活、大工业、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不作调整。
同时,安徽提高可再生能源附加征收标准,除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用电外,其他用电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每千瓦时提高0.4分钱。安徽省电力公司与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结算的上网电价标准,按安徽省燃煤机组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的标杆上网电价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