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住建厅出台《关于加强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推广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具备条件的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居住小区、工业(农业)园区及高等院校等,应当安装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在不影响建筑景观效果、结构安全、功能和使用寿命的前提下,鼓励对既有建筑进行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加装改造。
通知鼓励新建建筑采用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应与建筑工程进行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达到光伏系统与建筑的良好结合。鼓励采用光伏屋面材料、光伏玻璃幕墙等与建筑材料复合在一起的建材型光伏构件。
通知还要求,优先在工商企业、大型会展场馆、体育场馆、机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建筑屋顶及空闲场地,建设规模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支持在学校、党政机关、医院、科研单位和城乡居民住宅等建筑屋顶,推广小型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